宝山区耕地轮作试点补助资金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9-15 责任编辑:双鸭山市宝山区
根据耕地轮作试点工作相关政策规定,经村级核验、镇核查、区级复核,区级层面同步开展近三年生产者补贴数据交叉对比,与地块种植信息比对校验,同步开展地块实地抽查、项目档案资料复核,对申报主体轮作协议签订情况逐一核对,多方核实轮作试点地块真实性与申报面积准确性,现将我区耕地轮作试点补助资金发放明细予以公示,实行村、乡镇、区三级同步公示,公示期5个自然日(2026年09月15日—2026年09月19日)。
补助对象为自愿参加耕地轮作试点,在辖区合法耕地上,签订轮作协议并严格按照协议约定落实轮作试点的自主经营农户、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实际生产经营者,补助发放给实际生产经营者,不发放给土地承包者。补贴标准为每亩150元,可结合本区实际适当下调亩均补助标准、扩大实施面积,按照核验合格的轮作面积据实核算。自主经营农户补助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平台发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规定渠道拨付补助资金。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如实反映情况,反映人须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便于核实反馈;线索不清的匿名举报不予受理。对虚报轮作面积、未按协议落实轮作模式、弄虚作假套取补助资金的,一经查实,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受理单位:宝山区农业农村局
电 话:0469-4338064
举报邮箱:bsq_nyj@163.com
地 址:宝山区宝一路258号
邮 编:155100
附 件:
宝山区2026年耕地轮作补贴公示名单
宝山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