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2025年耕地轮作试点补助资金名单(调整后)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6-03 责任编辑:双鸭山市宝山区
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耕地轮作试点补助资金的通知》(黑财指(农)〔2025〕298号)、《黑龙江省2025年耕地轮作试点实施方案》(黑农厅发〔2025〕187号)文件要求,结合宝山区七星镇前进村大豆补贴违规发放问题核查整改情况,我区对2025年耕地轮作试点补助资金发放名单开展复核调整,现就调整后补助资金名单和补助金额予以公示。
一、补助发放整体情况
1.全区基础核定情况:原核定全区耕地轮作试点任务面积2128亩,合计补助金额31.92万元;耕地质量调查监测补助资金0.31万元,用于支持2个监测点的样品采集、测试分析等工作。
2.其他村发放情况:除七星镇前进村外,我区其余各村2025年耕地轮作试点补助资金已按规定全部发放完毕,无异议反馈。
3.前进村调整发放情况:结合七星镇纪委核查进展,目前前进村已有10户农户经复核确认申报材料合规、轮作面积真实,具备补助发放条件。本次涉及合规轮作面积242.04亩,按照150元/亩的标准核算,应发放补助资金合计36306元(大写:叁万陆仟叁佰零陆元整),本次予以发放;其余涉及举报线索、待进一步核查的主体,暂缓发放补助,待核查结论明确后另行公示。
二、补助标准
本次发放的补助资金,严格按照符合补助标准的耕地轮作试点任务面积据实核算,各申报主体补助金额以公示名单为准。
三、公示期与异议反馈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计算。对此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四、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宝山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469-4338064
举报邮箱:bsq_nyj@163.com
地址:宝山区宝一路258号
邮编:155100
宝山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