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双鸭山市宝山区耕地轮作试点政策宣传
发布时间: 2026-04-01 责任编辑:双鸭山市宝山区
为全面落实国家和省耕地轮作试点政策,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助力农民增收,现将2026年宝山区耕地轮作试点政策宣传如下:
一、补贴对象
在我区合法耕地上,自愿参与轮作试点、严格按照协议开展种植的实际生产经营者,包括普通农户、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补贴补给实际种地人,不补给土地承包者。
二、补贴标准
暂定补贴标准为150元/亩,最终补贴标准以中央财政核发及省政府认定额度为准。农户补贴通过“一卡通”发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规定渠道拨付。
三、轮作模式
1.第一种轮作方式(米豆):2025年种植玉米、小麦、杂粮、薯类、经济作物,2026年种植大豆。
2.第二种轮作方式(米豆豆):2024年种植玉米等其他作物,2025年种植大豆,2026年继续种植大豆。
3.第三种轮作方式:2025年种植大豆、杂豆、玉米,2026年种植小麦、马铃薯或甜菜。
4.第四种轮作方式(油料轮作):仅限有油料任务区域,2025年种植粮食、非油料经济作物,2026年种植花生、葵花籽、白瓜籽、油菜籽、芝麻、胡麻籽等油料作物。
四、申报要求
坚持农民自愿、自下而上、逐级申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拦、设置障碍。申报地块优先选择集中连片、面积较大地块,优先推广大豆大垄密植栽培技术地块。
五、申报流程
1.种植主体向村委会申报并填写申报表;
2.村委会审核汇总后上报七星镇人民政府;
3.镇审核汇总后上报宝山区农业农村局;
4.镇与申报主体签订耕地轮作试点协议书,明确地块、面积、种植模式等内容。
六、时间安排
村级申报、乡镇汇总:4月15日前完成
区级审核上报:4月22日前完成
面积核查与公示:6月上旬开始,核查结果公示5天无异议后逐级上报
区级核查结果上报:8月20日前完成
七、核查与兑付
6月上旬启动面积核查工作,村、镇、区三级逐级审核、公示,核查结果作为补贴兑付的唯一依据。补贴资金在核查验收合格后,按程序及时足额兑付到位。
八、注意事项
1.申报地块必须为合法耕地,严格按照协议约定轮作模式种植,不得擅自改变种植作物;
2.严禁虚报面积、套取补贴资金,一经查实,取消补贴资格、追回资金,并依法追究责任;
3.能否享受补贴,以签订的试点协议书及最终核查结果为准。
九、咨询联系方式
新 村 王明文:13159915566
宝山村 段忠成:13946668788
前进村 陈 超:13946696584
杨木岗村 李兴旺:15045752725
华新村 侯立波:18045696444
上游村 陈锦强:13796914855
七星镇人民政府:0469-4339511
宝山区农业农村局:0469-4338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