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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侵占绿地“小开荒” 守护小区公共绿化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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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侵占绿地“小开荒” 守护小区公共绿化家园
小区公共绿地是全体业主共有的公共资源,是美化居住环境、涵养生态、提升居住品质的重要载体。近期,部分居民擅自侵占小区绿地开展“小开荒”、私垦种菜、乱堆乱放,不仅破坏原有绿化植被、造成土壤裸露、滋生蚊虫异味、破坏小区整体景观,还易引发邻里矛盾、堵塞消防通道、损害公共利益,存在明显环境问题与安全隐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城市绿化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违者责令限期退还、恢复原状,可并处罚款)及《黑龙江省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相关规定,擅自侵占、毁坏小区公共绿地均属违法行为,将依法承担整改、赔偿及行政处罚责任。
为坚决遏制毁绿占绿行为,切实维护公共利益与小区环境,宝山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依法开展侵占小区绿地“小开荒”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出动铲车等机械设备,对逾期未自行整改、拒不配合的违规开垦点位集中清理,彻底拆除私垦菜地、平整土地、恢复绿地原貌,坚决还绿于民、还景于民。
本次整治坚持依法执法、文明劝导,同步开展普法宣传,引导居民树立“公共绿地、人人共享、人人守护”的意识。大队将建立常态化巡查管控机制,对新增“小开荒”行为坚持“发现一处、查处一处、清理一处”,持续巩固整治成果。
在此,宝山区区城管执法大队呼吁广大居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爱护公共绿化,不擅自侵占绿地、不毁绿开荒,共同维护整洁、优美、和谐的居住环境,携手共建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