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宝政发〔2023〕5号 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区征兵工作 领导小组及区征兵办公室成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28 11:48:38.0

双宝政发2023〕5号


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区征兵工作

领导小组及区征兵办公室成员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及市征兵办公室成员的通知》(双政调2023〕5号)文件要求,为加强新形势下对全区征兵工作的领导,鉴于军地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区政府和区人武部研究批准,对区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及征兵办公室成员进行调整,现将成员名单及职责分工明确如下:

一、成员名单

(一)区征兵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刘志军 区委副书记、区长

常务副组长:李井江 区委常委、副区长

长:孙红雨 区人民武装部副部长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员:陈 区纪委副书记、副主任

曲艳英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郑红梅 区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吴振清 宝山公安分局副局长

周天海 区财政局局长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  楠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于胜国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区人武部军事科参谋

区人武部政治工作科干事

李哲宇 区人武部保障科助理

区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由设在区人武部的区征兵办公室承担,办公室主任由区人武部副部长孙红雨兼任。区征兵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若发生变化由继任者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二)区征兵办公室成员名单

任:孙红雨 区人民武装部副部长

副主任:王宝赋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1.综合计划组

长:吴霆昊 区人武部军事科参谋

员:孟凡伟 区教育和体育局督导室主任

薛力铭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2.体检组


长:郭淑云 区卫生健康局正科级干部

员:陈元宝 区人民医院院长

区卫生健康局工作人员

何丹丹 区人武部军事科职工

3.政考组

长:张 宝山公安分局户政大队大队长

苗英瑛 区教育和体育局副科级干部

区人武部政治工作科干事

4.宣传教育组

长:王春霞 区委宣传部工作人员

员:宋 区人武部政治工作科干事

5.后勤保障组

长:李哲宇 区人武部保障科助理

员:刘 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区征兵办公室设在区人武部军事科,日常工作由军事科负责协调办理。

二、职责分工

区征兵办公室: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指示,掌握征兵政策,制定征兵工作计划,承办各类会议,下达征兵任务,指导网上预征报名;组织培训体检、政审队伍,搞好应征公民的体格检查、复查及政治审查;全面审查,择优定兵,办理入伍手续,发放入伍通知书等;发放服装,负责新兵移交前的教育训练,做好事故预防工作;


及时做好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对基层武装部征兵工作

检查指导,及时纠正不正之风和存在的问题,搞好征兵工作总结和统计、整理资料,完成上级赋予有关征兵工作的其他任务。

宣传部门:主要负责拟制全区年度征兵宣传计划方案,综合运用各类现代媒体手段,抓好全区兵役法规、政策和征兵工作的宣传教育,检查指导七星镇、各街道办事处征兵宣传工作落实。

公安部门:主要负责区征兵政审机构的组建,会同兵役机关完成兵役登记工作,组织全区政治审查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检查指导全区征兵政治审查工作。

卫健部门:主要负责区征兵体检机构组建与培训,组织全区应征青年体检和复检工作。

教育部门:主要负责全区适龄青年学历普查,抓好全区应届毕业生预征报名工作,做好应征青年学历审查工作。

财政部门:主要负责征兵各类经费的保障工作,根据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特点与要求,及时调整征兵经费相关标准。

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主要负责全区应征青年优抚安置工作,研究制定区优抚安置政策,抓好以义务兵优待金发放、退役士兵安置为重点的拥军优属工作落实。

纪检监察部门:主要负责廉洁征兵的检查监督,受理来信来访,重点抓好征兵廉政建设。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要负责提供各类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届高中生和相当于高中毕业生未就业人员数量、全区登记失业人员中应征青年数量,组织对有专业技术特长青年进行资格


考核认定工作。

特此通知。




双鸭山市宝山区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