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开发乡村临时公益性岗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6-18 19:26:30.0

《宝山区开发乡村临时公益性岗位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编制的目的

通过开发乡村保洁、保绿等临时公益性岗位,帮助农村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助推整洁乡村卫生环境,全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我市乡村振兴,确保我区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二、编制的依据

根据关于印发《双鸭山市开发乡村临时公益性岗位实施方案》的通知(双人社联发[2021]3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区行政村实际情况,特制订本预案。

三、预案的主要内容

《预案》共分为4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岗位职责和数量。

乡村临时公益性岗位是围绕乡村卫生环境治理、卫生防疫等公共服务短板开发的就业援助岗位。为了帮助乡村困难群体就业而实施的阶段性就业援助政策。

宝山区立足实际,结合七星镇行政村规模、居民人口、工作任务、现有工作人员短缺程度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每个行政村可开发2个乡村临时公益性岗位,宝山区6个行政村共开发12名(宝山村2人、新村2人、前进村2人、杨木岗村2人、华新村2人、上游村2人)。主要从事乡村道路维护、乡村保洁、乡村绿化、乡村水电保障、农村养老服务、乡村公共安全管理、乡村公益设施管理相关的管理服务工作。

第二部分为开发人员范围。

乡村临时公益性岗位开发对象主要是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处于失业状态、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双鸭山市宝山区户籍的农村就业困难人员。重点是零就业家庭成员、确有困难的农民工、农村贫困劳动力等。优先安置“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且有能力胜任工作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乡村临时公益性岗位:

(一)受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二)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与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治安行政处罚的。

(三)其他不适合从事乡村临时公益性岗位工作的情形。

第三部分为开发工作措施。

(一)公告。村两委在村民活动较集中的村、屯醒目位置张贴招聘《公告》。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招聘对象、招聘条件、招聘名额、岗位职责、工资标准、报名方式、报名地点、其他相关事项等。

(二)报名。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行政村报名,报名者须提供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并填写《宝山区乡村临时公益性岗位认定申请审批表》。

(三)时间。2021年6月18日—2021年6月22日报名;2021年6月23日面试;2021年6月24日将拟录用人员公示5天;2021年6月底前将招聘人员情况上报区就业服务中心。

(四)初审。“两委”、第一书记、包村干部等,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并组织党员代表、村民代表,采取民主推荐或举手表决等方式,对《乡村临时公益性岗位“两委”初审名单》民主评议,形成乡村临时公益性岗位民主评议名单。

(五)审核。乡镇负责组织面试,制定面试考核内容及评分表,通过初审的人员确定为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人员需具备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单位工作安排。

(六)公示乡镇对拟招聘人员公示,公布举报电话、受理单位,公示期为5天。公示无异议的,上报区就业服务中心审批。

(七)审批。区就业服务中心对上报拟聘用人员进行审批。核对个人信息、工商注册、社保缴纳、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将符合条件人员报市就业服务中心备案。

(八)体检。乡镇对拟招聘人选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依次递补。

(九)人员管理乡村临时公益性岗位为行政村定向招聘,按照“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由七星镇政府负责制定符合岗位特点的岗位制度、考核制度、请假制度等管理制度,承担日常管理工作。区就业服务中心负责日常监管,乡镇每15日按时提交考勤报表。

(十)人员补充和退出。乡村临时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在聘用期限内需要补充人员应向区就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再由区就业服务中心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报请,并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乡村临时公益性岗位人员协议期满,由乡镇、村履行退出手续。

(十一)服务期限和补贴标准。乡村临时公益性岗位服务期限为1年乡村临时公益性岗位待遇按照小时计酬,最低工资标准14元/小时,每日工作时间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劳动报酬每15日结算一次。区就业服务中心根据乡镇上报考勤表和不定期检查情况向市就业服务中心申请并审核发放补贴,每月工伤保险由区就业服务中心向区政府申请并缴纳。

第四部分为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宝山区政府建立乡村临时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机制,由李雁波副区长任组长、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就业服务中心、宝山区七星镇人民政府为成员单位组成领导小组。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全力做好乡村临时公益性岗位人员开发、招录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就业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469-4323972。

(二)明确工作职责。宝山区就业服务中心为此项工作的责任主体,统筹协调全区乡村临时公益性岗位人员开发、招录和监管工作;乡镇、行政村为用人单位,负责日常工作安排、考勤等管理工作,并依法提供劳动保护。

(三)加大宣传引导。乡镇、行政村积极开展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做到准确宣传、解读到位,确保本地就业困难人员了解政策、理解政策、支持政策。

)严肃工作纪律。在组织招聘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政策规定和程序办事,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确保把这项为民实事办实、办好。对优亲厚友、暗箱操作以及虚报、谎报、套取资金、侵害乡村临时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合法权益等行为,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乡村临时公益性岗位招聘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要严禁存在空岗、挂岗、虚报冒领、冒名顶替等行为。同时设立乡村临时公益性岗位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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