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应急局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8-17 14:21:04.0

宝山应急局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

制度政策解读

为推进应急系统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按照《关于印发<宝山区全面推行涉企执法领域“四张清单”制度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双宝司发〔2022〕3号)要求,参照市级“四张清单”,我局制定了《宝山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清单制度》,现进行政策解读:

一、制定目的

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容错机制,推行包容审慎监管行政处罚“四张清单”制度,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给权力做“减法”,给民心做“加法”,给优化营商环境做“乘法”,是促进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坚持法治底线,践行执法为民理念,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清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和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制度落实落地,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提高行政执法质量,为市场主体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主要内容

宝山区应急管理局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清单共涉及三类共14项内容。其中:不予处罚事项6项、从轻行政处罚事项4项、减轻行政处罚事项4项。规定了符合条件的具体情形,如限期改正,主动消除、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等,对不符合条件的,仍依法进行处罚。

三、精准执法

对非因主观故意的过错行为,可以采取行政告诚等方式帮助执法对象特别是企业及时纠错改正,确保企业在社会商誉、资格认定、优惠政策享受等方面不受影响。在违法情形轻微的情形下,在法定范围内给予执法相对人自我纠错的空间,可以依法不罚款、不扣证,指导执法相对人及时予以纠正。对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安全生产以及关系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等领域,以及因突发事件启动应急管理的特定时期,要坚持重典治乱,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该严的要严、该重的要重,该快的要快,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四、相关解译

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是对不碰触安全底线的行为,采用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方式监管,采用非处罚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的目的。通过说服教育、行政建议、劝导示范、行政约谈、行政指导等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方式,引导、规范其合法经营,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市场环境。并不是放弃监管,要同时兼顾执法的精准化、规范化,把握执法尺度。本次编制公布的应急行政处罚“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清单”在全区范围内统一适用。宝山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清单为动态清单,区应急管理局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相关政策文件的调整及职责任务变化等情况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



宝山区应急管理局

2022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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