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人社局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8-17 14:03:04.0

宝山区人社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

制度政策解读

为推进人社系统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按照《关于印发<宝山区全面推行涉企执法领域“四张清单”制度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双宝司发〔2022〕3号)要求,参照市级“四张清单”,我局制定了《宝山区人社局关于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清单制度》,现进行政策解读:

一、适用原则

充分考虑违法行为的特点,按照宽严相济的思路,坚持过罚相当和综合裁量的原则,鼓励和引导违法行为当事人改正轻微违法行为,促进劳动用工主体守法诚信经营。对主观上没有违法故意、客观上没有造成实际危害后果的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可处罚款的,实行“首错免罚”;对依法并处罚款的,依照市场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四张清单”合理压缩自由裁量空间,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情节、危害程度等因素,科学的将处罚幅度分层分阶并予以明确,在作出处罚决定时原则上按照各层阶的底限处罚。

二、主要内容

宝山区人社局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清单共涉及两类共20项内容。其中:不予处罚事项3项、从轻行政处罚事项17项。规定了符合条件的具体情形,如限期改正,主动消除、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等,对不符合条件的,仍依法进行处罚。

三、相关解译

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是对不碰触安全底线的行为,采用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方式监管,采用非处罚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的目的。通过说服教育、行政建议、劝导示范、行政约谈、行政指导等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方式,引导、规范其合法经营,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市场环境。并不是放弃监管,要同时兼顾执法的精准化、规范化,把握执法尺度。本次编制公布的人社行政处罚“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清单”在全区范围内统一适用。宝山区人社局关于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清单为动态清单,宝山区人社局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相关政策文件的调整及职责任务变化等情况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



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817

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