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宝政发〔2022〕3号
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宝山区
深化税收征管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决定成立宝山区深化税收征管改革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 李景江 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组长: 申延平 宝山区税务局局长
康 东 区发展改革局局长
张 扬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山分局局长
马 也 区营商环境局局长
成 员: 曲艳英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艳梅 区工会主席
孙志薇 团区委书记
王 楠 区妇联主席
教宗炜 区残联负责人
徐 鑫 区委办公室副主任
刘 亮 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宝山分局局长
江 兵 市自然资源局宝山分局局长
李 侃 双鸭山市宝山生态环境局局长
郑红梅 区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吴振清 宝山公安分局副局长
朱立波 区民政局局长
刘乃文 区司法局局长
周天海 区财政局局长
王 瑶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佟黎明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崔力元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珊珊 区经合局局长
王宏丹 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朱 芳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王大鹏 区应急局局长
潘立新 区审计局局长
郭 霜 区统计局局长
李文晶 区医保局局长
陈明艳 区林业站站长
胡 斌 区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
张维春 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邴 旭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科级干部
二、工作机构
宝山区深化税收征管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宝山区税务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宝山区税务局局长申延平兼任。以上人员如有变动,由其岗位接任者自然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三、主要职责
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各项决策部署;协调推动解决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部署重点工作任务;指导督促全区各部门落实改革措施;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研究决定其他有关事项。
宝山区人民政府
2022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