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宝山区就业服务中心青年就业见习基地招募见习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19 15:15:25.0

为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城镇失业青年提升就业能力,增加就业锻炼和实践机会,推动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最大限度就业,根据《黑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我区实际,现面向社会招聘就业见习人员30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近两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

2.身体健康,遵纪守法。

二、见习基地

宝山区就业服务中心

三、招聘见习岗位

拟招募见习岗位30个,具体岗位如下:劳动社会保障服务辅助员12人,七星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8人,宝山区文化体育新闻中心播音主持、采编人员10人。

四、见习报名时间及流程

报名方式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见习人员持相关证件(具体为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16—24周岁失业青年无须提供毕业证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复印件以及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等复印件以上复印件一式两份),宝山区就业服务中心报名。

2.面谈。见习单位对毕业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面谈,参加面谈的人员需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核,毕业证书、(两年内毕业生带报到证)身份证、失业证原件审核后退回。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签订见习协议书。经面谈确定招聘人员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见习协议书。

4.报名咨询电话:宝山就业服务中心

李雅丽0469-4323972

五、见习期及待遇

见习期为3—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见习待遇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给予就业见习补贴。由宝山区就业服务中心发放。

六、其他

见习人员见习期管理按《宝山区就业见习管理方案》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