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开发乡村临时公益性岗位公告

发布时间:2021-06-21 14:18:03.0

按照《关于印发<双鸭山市开发乡村临时公益性岗位实施方案>的通知》,双人社联发【2021】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乡村实际,现将宝山区乡村临时公益性岗位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宝山区结合行政村规模、居民人口、工作任务、现有工作人员短缺程度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每个行政村可开发2个乡村临时公益性岗位,宝山区6个行政村共开发12名(宝山村2人、新村2人、前进村2人、杨木岗村2人、华新村2人、上游村2人)。主要从事乡村道路维护、乡村保洁、乡村绿化、乡村水电保障、农村养老服务、乡村公共安全管理、乡村公益设施管理相关的管理服务工作。

二、报名人员范围

乡村临时公益性岗位开发对象主要是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处于失业状态、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双鸭山市宝山区户籍的农村就业困难人员。重点是零就业家庭成员、确有困难的农民工、农村贫困劳动力等。优先安置“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且有能力胜任工作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乡村临时公益性岗位:

(一)受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二)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与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治安行政处罚的。

(三)其他不适合从事乡村临时公益性岗位工作的情形。

三、服务期限和待遇

乡村临时公益性岗位服务期限为1年。乡村临时公益性岗位待遇按照小时计酬,最低工资标准14元/小时,每日工作时间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劳动报酬每15日结算一次。每月工伤保险由区就业服务中心向区政府申请并缴纳。

四、报名聘用程序

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行政村报名,报名者须提供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并填写《宝山区乡村临时公益性岗位认定申请审批表》。报名时间截止为2021年6月22日。核实资格后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人员予以录用上岗,并办理相关手续。

未尽事宜最终解释权归宝山区就业服务中心。

报名咨询电话:

七星镇--18724698490

七星镇新村--13159915566

七星镇宝山村--18045696788

七星镇前进村--13766683552

七星镇杨木岗村--13555170337

七星镇华新村--13946661354

七星镇上游村--13555155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