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3-04-28 责任编辑:双鸭山市宝山区市场监管局宝山分局
为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建立市场主体容错机制,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山分局推行包容审慎监管。
近日,执法人员在开展农资领域专项检查中发现,辖区一农资经销部销售的农资产品未进行明码标价,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规定,将面临处罚。考虑到当事人是首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分局认为适用《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试行)》不予行政处罚,对当事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行政建议书》,要求立即整改,杜绝上述违法情形再次发生,并进行守法信用承诺。
该案例是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山分局推行规范执法行为,深入贯彻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以来,一件非常有代表性的案例,是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的生动实践。4月份以来,宝山分局共对5例违法违规行为作出不予处罚的处理决定,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实现了依法监管规范和优化营商环境有效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