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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4-21  责任编辑:双鸭山市宝山区公安分局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五巡察组从2023年4月18日开始,对市公安局宝山公安分局党委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常规巡察。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市公安局宝山公安分局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市公安局宝山公安分局党委认真处理。

接访地址:

双鸭山市宝山区宝三路康安小区东侧宝山公安分局 市委第五巡察组信访接待室

信访联系电话:

15734696748

受理日期:

2023年4月18日至6月13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电子信箱:

sysswdwxcz2023@163.com

寄信地址:

双鸭山市宝山区宝三路康安小区东侧宝山公安分局 市委第五巡察组信访接待室,邮政编码155131,来信截止日期为6月13日。

特此公告。



中共双鸭山市委第五巡察组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