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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止秸秆露天焚烧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3-10  责任编辑:双鸭山市宝山区政府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就做好我市秸秆禁烧工作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所称秸秆,是指对玉米、小麦、水稻、高粱、薯类等农作物收获籽实后剩余的物质,包括田间地头杂草、林下植物、秸秆打包回收残留物。

二、禁烧时间及范围。2022年9月15日至2023年5月15日,无窗口期,全市范围“全域、全时段、全面”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

三、落实主体责任。各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作为各级网格责任主体,负责本区域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要制定工作方案、宣传方案,加大巡查力度和宣传力度,层层落实责任,确保禁烧责任落实到户、到人、到地块。

四、严厉查处焚烧秸秆行为。对焚烧秸秆的当事人处以500—2000元罚款。对拒绝、阻碍秸秆禁烧监督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导致重大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对禁烧期间火点较多,禁烧工作推进不力的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责任人严肃责任追究。

五、加强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投诉各种违规焚烧行为,市政府设立火点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本公告自即日起实行。

市生态环境局24小时举报热线

固定电话:12369—0手机:17614691101

集贤县24小时举报热线

固定电话:12369—1手机:15699694306

宝清县24小时举报热线

固定电话:12369—2手机:13555117000

友谊县24小时举报热线

固定电话:12369—3手机:13555105000

饶河县24小时举报热线

固定电话:12369—4手机:15326562789

尖山区24小时举报热线

手机:13339330101

岭东区24小时举报热线

手机:13555444013

四方台区24小时举报热线

手机:13555175550

宝山区24小时举报热线

手机:17703692367

龙煤双矿公司24小时举报热线

手机:15045758444

市林草局24小时举报热线

手机:13339345477

双鸭山市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