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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 2023-01-06  责任编辑:双鸭山市宝山区


1月5日,区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姜戬非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任黎阳、宋清利、王顺出席会议。

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薛洪满、区委常委、副区长李井江,及区法院院长曹建军、区检察院检察长陈宏旭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了中央近期重要会议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文章重要指示精神,传达了市委十二届三次会议精神;听取审议了关于召开区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相关事宜;听取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

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宝山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开时间的决定(草案)》《宝山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议程(草案)》《宝山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组成原则》《宝山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宝山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列席人员确定原则》《宝山区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宝山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草案)》《宝山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草案)》《宝山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补选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会议要求,常委会委员们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工作报告进行认真的审议,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报告》起草组要将意见和建议进行梳理,以便会后进行修改和完善。

全体参会人员要妥善安排好工作准时参加会议,并依法履行职责审议好大会的各项工作报告,确保圆满完成大会的各项议程。

会议还进行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