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2-11-22 责任编辑:双鸭山市宝山区
我区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8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尖山区、四方台区、宝山区、岭东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应急响应级别未按要求将四级响应调整为三级响应。
二、整改目标: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重新修订调级。
三、整改措施:更新收集相关资料,按照要求将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应急响应级别由四级响应调整为三级响应,并印发实施。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已印发《宝山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双宝政办发〔2021〕12号)已按要求修改,由观点宝山公众号发布。
五、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2日至2022年11月24日(共3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宝山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69-4291356
八、受理地址:宝山区一马路银河大街西北侧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宝山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宝山区委
宝山区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