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1-11-23 责任编辑:双鸭山市宝山区
关于调整宝山区区级河长及宝山区河长制办公室副主任的通知
区属各单位、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区委、区政府决定对宝山区区级河长及宝山区河长制办公室副主任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通知如下:
七星河河长:李景江 区委常委副区长
扁石河河长:孔凡伟 区政府副区长
宝莱河河长:陈 曦 区政府副区长
宝运河河长:潘 涛 区政府副区长
河长制办公室:
副 主 任:陈 曦 区政府副区长
如因工作变动,由继任者履行职责,不再另行下发通知。
宝山区河长制办公室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