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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四长”宣讲大会召开

发布时间: 2021-06-04  责任编辑:双鸭山市宝山区

为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6月4日,宝山区召开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四长”宣讲大会,区公检法司“四长”组成宣讲团,对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进行集中宣讲和党政领导干部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公开承诺活动,进一步增强全区领导干部遵守“三个规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面提升全区党政领导干部对“三个规定”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度。

区委书记、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组长周传来,区委副书记刘志军,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副组长刘启明,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伟杰,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副组长、杨春艳,副区长苑咏梅,区政协副主席胡汇智、艾翠丽参加宣讲大会。


会上,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副组长吕守荣,区人民法院院长、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副组长曹建军,宝山公安分局局长、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副组长孔祥涛,区司法局局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刘乃文分别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针对教育整顿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围绕“三个规定”主要内容、政策界限、典型案例、重大意义、成功经验做法以及如何执行好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政策等进行了集中宣讲。与会人员还签署了《党政领导干部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十项承诺书》。

会议指出,此次宣讲内容丰富、案例详实,使我们对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有了深刻的认识和了解,进一步在思想上筑牢“防火墙”、在行动上划出“高压线”。全区各级领导干部要在认识上实现新提升,认认真真、原原本本学习领会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全面、准确掌握规定要求和政策精神,确保学深、悟透。


会议强调,各部门、政法各单位领导干部要以此次宣讲会为契机,全面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把落实“三个规定”作为检验“四个意识”“四个自信”和“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政法各单位、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直接责任、协同责任,确保监督指导到位、压力传导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会议要求,要加大查纠整改环节各项工作任务推进落实力度,组织开展整改“回头看”,对照问题整改台账,对“11+1+1”方案和中央第五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补充方案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政法各单位要将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贯穿始终,全面落实好《关于在全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紧紧围绕四个方面18项具体任务,结合实际、全面推进。

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相关人员,各委办局负责人,七星镇及各街道办事处党政负责人,区教育整顿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区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