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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 1165 留言标题 为什么不允许电厂游泳馆营业?
留言时间 2024-01-12 15:57:08 处理进度 已受理
咨询内容 从2023年10月份到现在,电厂游泳馆一直不开业,说是宝山区政府不让开,我知道这和桦南县和齐齐哈尔体育馆坍塌有关,但是也不能这样无限期禁止把?验收情况和相关手续完备,尽快允许正常经营啊,满足人民的日常需求是一级政府的基本任务吧,请将不允许其营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解决办法尽快告知我,我电话已留,这件事你们看到了调查很简单,一天就能调查清楚,如果7个工作日不给我打电话回复,我再向省长信箱投递。
回复内容 按照《黑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 立即开展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黑安办联发【2023】8号)文件中规定的:“大跨度钢结构房屋建筑要先停用排查,经鉴定确保无隐患,方可恢复使用”的要求。电厂游泳馆产权归国能双鸭山发电有限公司所有,该公司负责电厂游泳馆的排查鉴定工作,因国能双鸭山发电有限公司属于省直企业,开展房屋鉴定需报请省级公司聘请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经鉴定无安全隐患后,方可继续使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持续跟进,督促企业尽快完成鉴定工作。
2024-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