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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安排情况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1-18  责任编辑:双鸭山市宝山区

我区于2024年12月收到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77万元,经区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安排到4个项目477万元。
一、资金名称:
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黑财指(农)〔2025〕26号;
二、来源规模:
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77万元;
三、分配依据:
黑龙江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黑财规〔2023〕34号);
四、扶持范围:用于支持巩国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五、实施项目安排如下:
1.双鸭山市宝山区七星镇宝山村玉米加工糕点厂建设项目(二期),建设地点为宝山区七星镇宝山村,使用省级财政衔接资金174万元。
2.双鸭山市宝山区七星镇上游村农田路改造项目(续建),建设地点为宝山区七星镇上游村,使用省级财政衔接资金21.07万元。
3.双鸭山市宝山区七星镇供水管网改造项目(续建),建设地点为宝山区七星镇宝山村、新村,使用省级财政衔接资金260.83万元。

4.项目管理费项目,对省级资金按3%提取项目管理费,省级资金477万元,落实项目管理费14.1万元。
六、拨付时间:2025年1月16日
七、监督方式:12317、18646999790崔力元
附件:

宝山区2025年第一批中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清单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黑财指(农)〔2025〕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