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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省级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安排情况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6-07 责任编辑:双鸭山市宝山区农业农村局
我区于2024年5月收到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6万元,经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安排到2个项目46万元,具体公示如下:
一、资金名称:
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黑财指农[2024]167号;
二、来源规模:
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6万元;
三、分配依据:黑龙江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黑财规审〔2021〕13号)
四、扶持范围: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五、实施项目安排如下:
1.双鸭山市宝山区七星镇农机采购项目,建设地点为宝山区七星镇前进村,使用省级财政衔接资金44.62万元。
2.项目管理费,对省级资金按3%提取项目管理费,省级资金46万元,落实项目管理费1.38万元。
六、拨付时间:2024年6月5日
七、监督方式:12317、18646999790崔力元
附件:1.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黑财指(农)〔2024〕1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