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3-05-18 责任编辑:双鸭山市宝山区
我区于2023年5月收到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6万元,经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安排到3个项目86万元,具体公示如下:
一、资金名称:
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黑财指农[2023]195号;
二、来源规模:
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6万元;
三、分配依据:黑龙江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黑财规审〔2021〕13号)
四、扶持范围: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五、实施项目安排如下:
1.双鸭山市宝山区七星镇宝山村生态果蔬基地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为宝山区七星镇宝山村,使用省级财政衔接资金51.6万元。
2.双鸭山市宝山区七星镇改建村内路项目,建设地点为宝山区七星镇宝山村,使用省级财政衔接资金33.54万元。
3.项目管理费,对省级资金按1%提取项目管理费, 省级资金86万元,落实项目管理费0.86万元。
六、拨付时间: 2023年5月15日
七、监督方式:12317、18646999790
附件1:宝山区2023年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安排情况表
附件2: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第二批省级财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附件3;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含分配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