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3-01-13 责任编辑:双鸭山市宝山区
一、资金名称:
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黑财指农[2022]11号;
二、来源规模:
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79万元;
三、分配依据:黑龙江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黑财规审〔2021〕13号)
四、扶持范围: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五、实施项目安排如下:
1. 双鸭山市宝山区七星镇富鑫农机合作社购置农机项目,建设地点为宝山区七星镇新村,使用省级财政衔接资金227.05万。
2. 双鸭山市宝山区七星镇改建水毁桥梁项目,建设地点为宝山区七星镇上游村,使用省级财政衔接资金141.21万。
3.双鸭山市七星镇宝山村生态果蔬基地改建项目,建设地点为宝山区七星镇宝山村,使用省级财政衔接资金100万。
4.双鸭山市七星镇新村扩建笨榨豆油坊项目,建设地点为宝山区七星镇上游村,使用省级财政衔接资金50万。
5.双鸭山市七星镇新村村内路改建项目,建设地点为宝山区七星镇新村,使用省级财政衔接资金93.95万。
6.双鸭山市七星镇前进村垃圾转运站改造,建设地点为宝山区七星镇前进村,使用省级财政衔接资金60万。
7.项目管理费项目,对省级资金按1%提取项目管理费, 省级资金679万元,落实项目管理费6.79万元。
六、拨付时间: 2021年12月08日
七、监督方式:12317、18646999790崔力元
八、资金文件附件:
附:2022年宝山区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备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