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syszwgknew-7240
- 分类:双宝政发
- 发布机构:双鸭山市宝山区
- 发文日期:1677527271000
- 名称:双宝政发〔2023〕4号 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区民兵工作 领导小组及区民兵办公室成员的通知
- 文号:
- 主 题 词:双宝政发
- 时效:
双宝政发〔2023〕4号 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区民兵工作 领导小组及区民兵办公室成员的通知
双宝政发〔2023〕4号
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区民兵工作
领导小组及区民兵办公室成员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民兵工作条例》、《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民兵工作领导小组及市民兵办公室成员的通知》(双政调〔2023〕4号)文件精神,为加强新形势下对全区民兵工作的领导,鉴于军地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区政府和区人武部同意,对区民兵工作领导小组及民兵办公室成员进行调整,现将成员名单及职责分工明确如下:
一、成员名单
(一)区民兵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刘志军 区委副书记、区长
常务副组长:杨忠民 区委常委、区人武部部长
副 组 长:李井江 区委常委、副区长
孙红雨 区人民武装部副部长
姜 文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 员:周宏博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曲艳英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康 东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吴振清 宝山公安分局副局长
朱立波 区民政局局长
周天海 区财政局局长
王 瑶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肖船亮 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于胜国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王大鹏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郭 霜 区统计局局长
王 野 区人武部军事科参谋
郝 运 区人武部政治工作科干事
李哲宇 区人武部保障科助理
(二)工作机构
区民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人武部军事科,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人武部副部长孙红雨兼任。区民兵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若发生变化由继任者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三)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民兵工作的方针政策,省、市两级文件精神和区委、区政府、区人武部有关指示要
求;统筹领导全区民兵工作;研究制定民兵工作方案计划和配套
政策法规;检查监督基层民兵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协调解决民兵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完成上级领导机关赋予的其他任务。
(四)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分工
区政府:会同区人武部组织做好军地各有关单位和部门的协调工作。
区委组织部:配合区人武部落实党管武装制度和军地双重领导制度,将民兵工作纳入党管武装工作绩效考评、第一书记述职和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综合考核评价内容;组织指导民兵党的建设工作,纳入地方党组织建设整体筹划;协助做好民兵组织整顿中的党员实力;抓好基层人民武装部专职干部队伍建设,推动落实专武干部资格认证制度,研究更新相关政策。
区委宣传部:配合区人武部开展民兵工作的宣传教育,动员适龄公民积极参加民兵组织,挖掘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加民兵工作的良好氛围;做好民兵思想政治建设。
区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协调和配合区人武部将民兵建设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开展相关领域的人员、装备资源潜力调查;组织民兵建设中重要装备物资的调整配备,协调落实国有企事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编兵政策激励措施。
区财政局:统筹落实民兵工作经费;做好民兵事业费、训练补助费、专武干部业务费的预算划拨和适时调整工作;落实民兵经费投入;落实民兵优待、抚恤政策等经费保障。
宝山公安分局:配合区人武部做好基干民兵政治考核工作。
区民政局:配合区人武部做好各类辖区内各类社团、协会及
民间专业救援力量、志愿者队伍等新社会组织、社团人员、装备
资源潜力调查和组织整顿工作。
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配合区人武部做好交通运输行业潜力数据调查,并在本领域内落实民兵工作。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配合区人武部做好辖区内退役军人的相关数据信息统计调查和民兵组织整顿工作。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抓好民兵参训和执勤期间工资、奖金、福利待遇和相关训练补助的落实。
区应急管理局:配合区人武部统筹规划民兵应急分队建设、管理和使用,将民兵应急装备纳入地方应急管理保障体系,配套完善民兵遂行抢险救灾、专业救援、安保维稳所需装备器材,开发区人武部建立力量建设、组织指挥、情报共享机制。
区统计局:协助做好辖区人口、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能源资源、人才队伍建设等潜力调查工作。
区人武部军事科:会同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协调和组织落实民兵工作,研究民兵力量结构调整布局、指导落实人员装备编组配备、联系党委、政府相关部门搞好全区民兵组织整顿检查验收工作;抓好基干民兵档案建设工作,做好本级民兵分队组织建设、军事训练、潜力调查相关工作。
区人武部政治工作科:牵头协调落实党管武装和军地双重领导制度,做好专武干部选拔、配备、使用和档案建设工作;负责民兵党组织建设、政治教育、民兵干部选配任免、先进典型宣传,
搞好民兵政治审查考核;会同地方有关部门将民兵党建工作纳入
军地党建一并筹划,纳入各级职责范围共同抓建;做好本级民兵分队政治建设相关工作。
区人武部保障科:落实上级关于民兵事业经费保障标准和管理使用规定,协调地方各级落实民兵经费投入,规范经费使用和管理;指导做好民兵体格检查工作;组织落实民兵训练基地基础建设;做好民兵军事训练中的综合保障相关工作。
其他成员单位负责指导抓好本单位、本领域民兵各项工作落实。
特此通知。
双鸭山市宝山区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