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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发布时间: 2026-01-14  责任编辑:双鸭山市宝山区

宝山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次会议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1月13日宝山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通过)

宝山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政府区长刘志军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区政府一年来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工作安排。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2025年,区政府认真贯彻区委的决策部署,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和煤企长期停产的巨大压力,承压前行,克难奋进,全力推动经济运行平稳向好、民生事业有效改善、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宝山打下了坚实基础。

会议希望,区政府要认真剖析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及政府工作中存在的区域经济发展动力不足,实体经济效益不高,民生重点领域还有不少短板,营商环境还需优化,政府自身建设仍需加强等矛盾和问题产生的原因,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加以解决。

议强调,2026年,区政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区委九届次全会的部署和本次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为最大的政治,坚决维护国家“五大安全”,以着力推动转型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实现“三个转变”为目标,以培育壮大“六大主导产业”为重点,以“六个四”实施路径为抓手,统筹全方位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构建具有宝山特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全力优化营商环境,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会议号召,区政府要在区委的领导下,增强使命担当,团结和带领全区人民,凝心聚力、砥砺前行,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宝山作出新的贡献。


宝山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

关于宝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


20261月13日宝山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通过)

宝山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认真审议,决定批准区政府提出的《宝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会议认为,“十五五”规划纲要深入分析了我区“十五五”时期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提出了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符合我区实际,体现了全区人民的共同意愿反映了时代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宝山区科学发展、转型发展的重要战略规划,经过努力是完全可以实现的。

会议强调,“十五五”时期,是我区衔接过往发展成效、助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迈向新征程的重要承启阶段,也是落实省委“三基地一屏障一高地”、市委“两区三城”战略部署的攻坚五年,更是破解发展瓶颈、厚植发展优势的奋进五年。区政府要按照区委九届九次全会的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发展新质生产力为牵引,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全面从严治党为根本保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牢把握维护国家“五大安全”的重要使命,努力在龙江“六个转变”推进“八个振兴”中主动作为,在全市快速发展大局中找准宝山区发展定位。

会议号召,区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区委九届九次全会的各项工作部署,坚定信心、保持定力、攻坚克难,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确保“十五五”规划的顺利实施,为开创中国式现代化宝山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宝山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

关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261月13日宝山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通过)

宝山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决定批准区政府《关于宝山区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区政府提出的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宝山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

关于202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6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20261月13日宝山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通过)

宝山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并根据宝山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区政府提出的《关于宝山区202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区政府提出的2026年区本级预算。


宝山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

关于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1月13日宝山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通过)

宝山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金辉所作的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一年来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工作安排。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2025年,区人大常委会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围绕中央、省市和区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履职,真抓实干,扎实开展监督、决定、任免和代表工作,全面完成了区十一届人大次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

会议要求,2026年,区人大常委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区委九届次全会的部署和本次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坚持党的领导,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动转型高质量发展为核心主题,全力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和改善民生福址,致力于提升人大工作的成效和质量,为开创中国式现代化宝山新局面作出更大贡献


宝山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

关于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1月13日宝山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通过)

宝山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人民法院院长曹建军所作的宝山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区人民法院一年来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工作安排。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2025年,区人民法院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牢牢把握“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稳中有进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为各项工作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会议要求,2026年,区人民法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区委九届次全会的部署和本次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始终牢记初心使命,忠诚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以更高标准、更实作风,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为开创中国式现代化宝山新局面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宝山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次会议

关于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1月13日宝山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通过)

宝山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宏旭所作的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区人民检察院一年来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工作安排。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2025年,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省、市检察长会议精神及市院区委各项工作部署,持续巩固“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要求,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坚持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取得实效。

会议要求,2026年,区人民检察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区委九届次全会的部署和本次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以更务实举措、更高水平的检察履职推进法律监督工作提质增效,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宝山实践,奋力开创新时代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开创中国式现代化宝山新局面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