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2项问题整改公示
发布时间: 2025-12-08 责任编辑:双鸭山市宝山生态环境局
我区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2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亚泰煤业有限公司三矿选煤厂、刘家胜洗煤厂、双鸭山市红兴隆二九一农场铭源煤炭经销处、禹盛煤炭经销有限公司等13家洗煤企业,普遍存在未批先建、未验先投、违法占地等问题。
二、整改目标:依法对企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完善企业相关手续,避免企业未批先建、未验先投、违法占地等违法行为发生。
三、整改措施:1.各县(区)依法对未获取环评审批手续的企业进行查处,积极引导符合办理条件的企业完善相关手续,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依法处理。
2.各县(区)依法对违法占地的责任单位或个人进行查处。符合补办用地手续的项目补办相关用地手续;不符合补办用地手续的项目由相关县(区)政府进行没收封存或清退。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1.双鸭山亚泰煤业有限公司于2013年4月开始建立三矿选煤厂,选煤方式为重介选煤,生产设计能力60万吨/年,2013年7月建设完成。竣工后煤炭市场价格开始下滑,亚泰三矿生产原煤不需洗选直接销售给客户,至今未正式投入使用。双鸭山市宝山生态环境局对亚泰煤业有限公司下达《关于完善环保手续的提醒通知》,如后期计划生产,将在生产前完善相关环保手续。
2.经自然资源部门和宝山区林业部门调查核实,亚泰煤业有限公司三矿洗煤厂有供地手续,符合用地范围,不占用林地。
五、公示时间:2025年12月8日至2025年12月19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宝山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69-4291355
八、受理地址:宝山区银河大街西北侧(双鸭山市宝山生态环境局)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宝山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宝山区委 宝山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