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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区司法局为新设立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托管”服务工作指引

发布时间: 2025-10-27  责任编辑:双鸭山市宝山区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律师专业优势,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帮助解决企业初创阶段的法律难题,宝山区司法局积极搭建法律服务平台,组织开展“法律托管”服务,法治护航民营企业健康稳定发展。现将具体服务工作指引告知如下:

一、服务地址

宝山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二、服务时间

工作日:8:30-11:30 13:30-17:00

三、服务对象

我区范围内新设立民营企业均可

四、服务期限

一般为6个月,经各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可延长一定期限,但免费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五、服务方式

新设立民营企业有法律问题需要咨询的,可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进行现场咨询,也可拨打电话号码0469-4320148进行电话咨询。有托管意愿的,由区司法局协调律师事务所进行对接,并签订《“法律托管”协议》。

六、服务内容

(一)企业设立法律指导

对企业设立登记以及公司治理结构设置等方面提出建议,供企业参考。

(二)企业劳动用工法律指导

1.就企业规范用工流程、依法签订用工合同提出建议。

2.就企业现实存在或可能发生的用工纠纷提出建议。

3.对企业人力资源部门人员进行劳动法相关培训。

(三)企业经营法律指导

1.对企业相关合同、协议等提出修改建议。

2.为企业经营决策提出建议。

3.对企业销售管理、采购管理、财务管理、合同管理等方面所涉法律问题进行培训。

4.对企业提供或接受担保、借贷等行为提出建议。

(四)企业知识产权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指导

1.就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提出建议。

2.就企业现有经营模式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提出建议。

(五)企业主营业务、管理制度和法律指导

(六)企业风险防范法律指导

指导企业防范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管(经理、财务负责人)以及实际控制人等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