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项问题整改公示
发布时间: 2025-09-22 责任编辑:双鸭山市宝山区
我区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尖山区、宝山区、岭东区、四方台区工作落实不细致,未制定贯彻落实建设美丽龙江、绿色龙江的任务分工台账。
二、整改目标:制定贯彻落实建设美丽龙江、绿色龙江的任务分工台账,明确本区域相关部门目标任务。
三、整改措施:
八、受理地址:宝山区银河大街西北侧(双鸭山市宝山生态环境局)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宝山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宝山区委员会 宝山区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