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6项问题整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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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6项问题整改公示

发布时间: 2025-09-22  责任编辑:双鸭山市宝山区

 我区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6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岭东区、宝清县等多个县区存在随意倾倒堆存建筑垃圾问题。(岭东区建龙钢铁厂区外、宝山区跃进街道宝一路等9处)
    二、整改目标:完成宝山区跃进街道宝一路随意堆存的建筑垃圾清运工作,加强巡查执法,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整改措施:
    1.成立建筑垃圾管理工作专班,建立建筑垃圾管理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建筑垃圾集中整治行动。
    2.加强巡查执法,针对容易出现建筑垃圾随意倾倒的重点区域进行巡查检查,对未密闭运输、沿途遗撒、随意倾倒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3.开展建筑垃圾管理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的认识。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成立了以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宝山区建筑垃圾管理工作专班,建立了建筑垃圾管理长效机制。持续加强巡查执法,对宝山区宝一路建筑垃圾堆存问题进行了彻底清理。同时,针对容易出现建筑垃圾随意倾倒的重点区域进行巡查检查,积极开展建筑垃圾管理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的认识,建筑垃圾管理质效得到了极大提升。
    五、公示时间:2025年9月22日至2025年10月10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宝山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69-4291355
    八、受理地址:宝山区银河大街西北侧(双鸭山市宝山生态环境局)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宝山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