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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宝山区应急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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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区应急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4年,应急管理局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围绕应急管理中心工作,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强化执法监督,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为保障地区安全稳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化思想认识,增强法治素养。
一是全面落实《宝山区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党内法规”“民法典”“安全生产法”等内容纳入局工作会议上常态化学习,全面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统领应急管理各项工作,每月进行安排学习,定期开展检查、抽查,切实提高应急管理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压实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力做好2024年述法工作,高质量完成《2024工作述职述法述廉报告》,不断提升法治工作实效。
(二)健全体系建设,完善体制机制
在执法领域完善建立部门内部行政执法人员不合格退出机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机制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集体讨论等相关制度,能够将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有效置于党的监督下。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执法公示等制度,配备了6台执法记录仪,对执法检查、调查取证、处罚决定等环节进行全程音像记录,确保执法行为可追溯。
(三)严格规范执法,加大培训力度
督促干部职工积极参加执法证持证考试,强化法治思维和能力,积极参加黑龙江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在线学习,考试完成率达100%,全体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开展执法工作,确保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的合法性,执法人员参加《黑龙江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业务培训》《全省应急管理行政执法骨干(师资)培训》《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等上级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培训内容包括法律法规解读、执法程序规范、典型案例分析等,有效提升了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加强了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职业责任、职业道德、职业纪律和廉政勤政教育,端正行政执法队伍行业风气。
(四)治理重点领域,加大打非治违。
一是积极推动危化品、非煤矿山、工贸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走深做实,压实压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和负责人第一责任,筑牢三年治本攻坚行动工作根基,同时,配合住建、消防、市场监管、文旅等部门完成多次联合执法行动。二是加强危化品、非煤矿山和工贸领域的行业部门监管力度。规范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强化重点时段、重大活动期间安全风险管控和事故防控,推进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和工贸企业精细化监管,对重大危险源、非煤矿山企业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深化重点企业开展指导服务。三是利用双随机打击违法行为。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逐步形成常态化,按照要求完全实现了执法人员随机、被查企业随机。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企业,关闭取缔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有力打击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保障了行业安全稳定发展。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自由裁量权标准,做到公平公正、过罚相当,避免出现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等问题。
(五)强化监督权力,规范执法行为。
一是内部监督机制完善:建立了《宝山区应急管理执法全过程监督机制》,定期对执法科室和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立案环节、执法程序、证据收集、法律适用、处罚决定等方面是否规范合法。同时局领导定期不定期对执法人员进行提醒谈话,有效规范了执法行为。同时,加强对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项的监督管理,严格审查审批条件和程序,确保权力正确行使。二是外部监督渠道畅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及时公示行政执法信息,包括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等,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同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反馈,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增强了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六)加大法治宣传,增强法律意识。
深入开展法律“五进”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安全生产月“全国防灾减灾日”“12·4”宪法日等活动,广泛开展《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在全社会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同时强化责任,提升治理水平。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要求,协调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单位按照行业管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大力宣传《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对开展执法、普法工作的指导,把执法办案与法治宣传相结合,把法治宣传融入监管执法和服务的各个环节,切实提高执法水平。
二、存在问题
一是执法人员的专业知识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在应对复杂多变的应急管理形势和新兴行业领域的执法监管时,部分执法人员还存在知识储备不足、业务能力不够的问题。二是法治监督机制不够完善。内部监督方面,虽然建立了执法监督制度,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监督检查的力度和频率不足,对执法人员的日常执法行为缺乏有效的实时监控和动态管理。外部监督方面,公众参与监督的渠道不够畅通,社会监督的作用未能充分发挥。三是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和内容还不够丰富多样,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企业和社会公众对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和遵守度还不够高。
三、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教育,制定个性化的培训计划,鼓励执法人员参加专业培训和继续教育,邀请专家学者、业务骨干进行专题讲座和案例分析,拓宽执法人员的视野和知识面,提高其专业素养和执法能力。二是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定期对执法案件进行评查和回访,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公众举报投诉处理机制,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邮箱和网络平台,对群众举报的问题及时受理、快速核查、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举报人。三是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和内容,充分利用互联网、新媒体等平台,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教育活动,制作更多生动形象、通俗易懂的法治宣传产品,如短视频、案例解读等,针对不同行业、不同群体开展精准宣传,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总之,应急管理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努力推动应急管理法治建设迈上新台阶,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