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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宝山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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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宝山区营商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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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区营商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3-27 10:20

2024年,宝山区营商环境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讲评会议精神,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持续推进项目服务保障工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现将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推进营商环境再优化。我区组织召开优化营商环境专题会议、半年讲评会议、专项行动重点工作推进会议等重要会议11次。制定了《双鸭山市宝山区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下发工作提示32期、督办通知40期,向市优化办报送周报告40篇、月总结11篇、高质量信息16篇。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务服务质效。我区区本级政务服务事项696项,其中非涉密事项688项,涉密事项8项,已全部进驻大厅综合收件。34项由各省直厅局管控外,可网办事项654项,网办率为100%。全程网办事项577项,全程网办率为88.23%。即办比率93.46%,一次办率98.68%,零跑动率97.24%,承诺压缩时限比率91.74%。通过省政务服务网,涉及乡镇70项、街道64项、行政村46项、社区29项共计1606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认领,实现事项同标准、无差别、同流程规范运行,全区1个乡镇、8个街道、6个行政村、34个社区信息已录入省政务服务网,实现了市、县、乡、村四级政务服务网上站点全覆盖,可通过线下便民服务中心(站)综合窗口、线上省政务服务网、全省事app申请,网上可办率达100%。为全区60个单位申请了电子证照,建立了《宝山区线上线下帮办代办工作实施方案》、《宝山区政务服务“特殊群体人员服务制度”实施方案》,主要服务对象为老年人、病患、残疾人、退役军人、孕妇。2024年至今,共收到6754个办件(含行政许可),分别通过政务服务网办理1164个、全省事app759个、大厅线下4831个,有效差评为0。
(三)健全政务诚信承诺机制,信用体系持续建设。制定了《双鸭山市宝山区2024年守信践诺工作专班实施方案》,深入开展“诚信七进”宣传教育活动40余次,发表宣传报道40余篇。探索“信易+政务服务”“信易+健身”“信易+环境保护”等10个应用场景,在生态环境领域、文化旅游领域、养老服务领域和市场监管领域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归集水气信息、守信激励信息和82类信用信息45000余条,全面推广市“信易贷”融资服务平台,已引导417家市场主体入驻,拓展“码上诚信”应用场景13个,信用等级评价应用领域5个,市场主体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应用领域4个,“双公示”及时率100%、合格率100%、瞒报率0%。
(四)加强服务保障,助力企业发展。印发了《关于宝山区进一步开展好2024年度“政商沙龙”活动的通知》,制定了2024年度“政商沙龙”工作计划,通过组织召开企业座谈会、实地走访调研、电话询问等方式开展政商交流活动32次,与企业进行面对面交流,充分听取了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就企业反映的问题作出解答,协调税务、就业服务中心、司法等行管部门入企服务,解决企业提出的办税、招工、法律援助等问题28个,现已全部解决,企业满意度100%。
(五)依法整治损害营商环境问题,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畅通市场主体诉求渠道,通过“观点宝山”微信公众号发布了《关于征集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的公告》,主动监督发现问题3个,已全部督办整改。受理企业投诉举报1件,立案1件,办结1件。
二、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明确局长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等理论知识,坚持用理论知识武装头脑,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坚持学以致用、学用结合,根据形势任务需要,持续强化意识形态,始终把学习成果作为转化、推动工作的思路和方法,把学习作为增强工作本领,提升能力水平的有效途径。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客观因素导致我区守信践诺多项任务指标失分,例如我区被评为“红榜供热企业”“红榜供水单位”“红榜燃气经营企业”“获得3A以上等级的全国性社会组织”的企业非常少,甚至是没有,导致守信激励对象占比率低。
二是市融资服务平台推广使用力度还不够,虽已引导417户市场主体入驻,但是发布融资需求笔数少,授信金额少,没有使市融资服务平台发挥真正作用。
三是我区由于人口老龄化较重,办事人员对网上服务功能认可度不高,对于政务服务网、全省事app公示的办事流程不够理解,习惯性到区政务服务大厅或及层层便民服务中心(站)现场办理。
四、下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服务。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加快健全高效便捷、优质普惠的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让更多市场主体生得出、长得大、活得好。持续精简涉企经营许可,促进市场主体开办登记、信息变更、办理准入、注销登记等更加规范化、便利化、透明化。加快实现涉企服务全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确保企业和群众办事不求人、跑腿最多跑一次。推进水、电、暖等“一站式”便捷服务。
(二)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失信主体信用修复机制,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努力营造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的良好氛围。坚决整治“新官不理旧账”行为。推进市场主体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应用,健全信用风险预判预警机制,依法依 规实施失信惩戒。持续开展诚信“七进”宣传教育活动。
(三)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畅通企业反映问题的渠道,对企业反映的政府失信问题,强化监督问责。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秩序、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坚决防止和反对利用公权力侵害私有产权,真正让企业家放心创业、安心经营、专心发展。
(四)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坚持以“放管服”改革为统领,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编制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推进政府权责清单标准化管理,进一步厘清责任边界。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优化提升综合性政务服务实体大厅“一站式”功能,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政务服务事项外,实现“应进必进”“综合受理”。推进“不见面好差评”,实时公开“好差评”结果和差评意见整改情况,实名差评意见整改率达到 100%。
(五)加强项目服务保障。完善项目服务包保机制,全面落实“首席服务员”工作制度,及时协商解决和汇总企业提出的需求,落实领办代办帮办,做到“随叫随到,无事不扰”,对转交办理、协调办理事项跟踪督促,提高服务企业效能。组织开展好“政企沙龙”政企沟通交流活动,零距离、心贴心地了解企业所思所盼,有针对性地帮助企业解决急难愁盼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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