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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普法后执法 助营商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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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普法后执法 助营商强服务
发布时间:2024-07-26 09:48
近日,为深化行政执法普法前置工作,切实提升工作质效,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高质量发展,进一步落实《双鸭山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普法前置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双鸭山市宝山生态环境局联合宝山区司法局深入辖区重点企业国能双鸭山发电有限公司开展了“行政执法普法前置”活动。
执法人员严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和法定程序,由行政执法人员制发普法前置告知书,以普法对象签字确认的形式开展普法,主动向被检单位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将普法融入行政执法全过程,使行政执法普法前置行为更加规范、高效,有力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改进综合行政执法方式,完善执法服务工作机制。
宝山生态环境局将继续落实行政执法普法前置工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正确运用法律法规,切实把每一个执法行为都变成一次普法教育的过程,有力推动行政执法普法前置行为转化为生动有效的普法实践活动,为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助推企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