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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区持证残疾人员门诊诊疗、健康体检费用减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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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区持证残疾人员门诊诊疗、健康体检费用减免政策
发布时间:2025-11-08 17:05
一、持证残疾人员门诊诊疗费用减免政策
1.享受医保报销政策的,医保报销后个人承担部分全免。
2.不享受医保报销政策的,减免标准如下。
(1)彩超:减免门诊费用的70%;
(2)CT、X片:减免门诊费用的60%;
(3)心电:减免门诊费用的90%;
(4)化验:减免门诊费用的30%;
(5)肢体康复治疗的运动疗法费用减免50%;
(6)语言、吞咽功能训练费用减免80%;
(7)针灸、理疗费用减免50%。
二、持证残疾人员健康体检费用减免政策
1.对60周岁以上一级残疾人中的低保特困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免费健康体检。体检项目:腹部、泌尿系统、甲状腺彩超,心电,头部、肺部CT,血分析,尿分析,肝功,肾功,血脂,血糖。
2.其他残疾人员健康体检,享受上述第一条第2项规定的七类减免标准。
本政策从发布之日起实施。
以上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区残联、区人民医院共同协商处理。咨询电话:0469——2609269(宝山区医院)
宝山区残疾人联合会
宝山区人民医院
2025年11月7日
温馨提示:残疾人员看病、报销,享受上述减免政策时均需携带残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