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syszwgknew-5543
- 分类: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双鸭山市宝山区
- 发文日期:1640753513000
- 名称:《宝山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保障预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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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 题 词: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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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保障预案》政策解读
《宝山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保障预案》
政策解读
一、编制的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二、编制的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黑龙江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保障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三、预案的主要内容
《预案》共分为8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则。
明确编制目的、依据、适用范围,提出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群众自救,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组织的作用的工作原则。
第二部分为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设立区减灾委员会,为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负责组织、领导全区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协调开展特别重大和重大自然灾害救助活动,同时确立各单位工作职责。
第三部分为灾害救助准备。
根据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对可能出现的灾情进行预评估,做好救灾物资准备,紧急情况下提前调拨;启动与交通运输、铁路等部门和单位的应急联动机制,做好救灾物资调运准备;派出工作组,实地了解灾害风险,检查指导各项救灾准备工作;向区委、区政府报告预警及灾害救助准备工作情况,并向区减灾委成员单位通报,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
第四部分为信息报告和发布。
区级政府应急管理部门,按照应急管理部《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和《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制度》,做好灾情信息收集、汇总、分析、上报工作和部门间共享工作,同时信息发布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五部分为区级应急响应。
根据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等因素,区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分为I(特别重大)、II(重大)、III(较大)、IV(一般)四级。应急响应行动按照不同的灾害应急响应等级实施响应措施。
第六部分为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明确了过渡期生活救助、冬春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等各部门的应急处置。
第七部分为保障措施。
采取资金保障、物资保障、装备和设施保障、人力资源保障、宣传和培训。
第八部分为附则。
分为术语解释、预案演练、预案管理、预案解释、预案实施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