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0-09-10 责任编辑:双鸭山市宝山区
2019年宝山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49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8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9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1万元),公务接待费16万元。与2018年实际完成相比,2019年宝山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48万元,同比下降 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与去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39万元,同比下降9%,公务接待费减少6万元,同比下降27%。
2019年宝山区“三公”经费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因2019法院检察院上划省厅,公车改革后大幅度压减公车运行维护费用,使燃油费修理费等车辆运行维护费大幅度减少,减少车辆购置费用。严格控制减少公务接待次数,压缩公务接待经费。
按照《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我区财政局将继续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细化区级各部门“三公”经费预算编制,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规模,确保我区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总规模比上年只减不增。
双鸭山市宝山区财政